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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机床进口 为何屡破国门? (1)

2008-05-12 16:25:38  作者:佚名  来源:青岛机电网  浏览次数:78  文字大小:【】【】【
关键字:机床 进口

一、以旧充新机床屡次进入国门

  杭州口岸连续查获以旧充新进口机床

  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在检验进口机床的过程中,先后发现有3批机床在进口过程中存在不同名目的以旧充新现象。

  以旧充新现象首先表现为生产日期方面,杭州某捷克独资公司进口5台货值84643.99美元的捷克车床,检验人员经检验发现这5台车床实际生产日期为2004年,系库存产品;其次机床的部件是旧品,如杭州某民营企业从西班牙进口一台35.5万欧元尼卧式加工中心,经检验发现其关键部件海德翰电气控制柜上的维修标牌日期为2002年,再从海德翰公司网站上查询发现该台加工中心的操作系统系2001年版本,冷却箱为2003年,设备钣金为2004年,电机为2004年,该台设备报检时按新设备报检,合同也按新设备列明,而综合所有旧部件,该台加工中心实际检验为旧设备。检验人员椐此出具检验证书以供买方进行索赔;还有一类是进口机床的零配件为旧品,杭州某国营企业进口一台瑞士高宝精密数控深孔加工设备,在检验中发现,与该设备配套使用的一台货值20000元的高压冷却组系2001年生产,在进口过程中未办理旧设备备案手续。

  杭州检验检疫局的分析认为,进口机床以旧充新的原因,一方面是少数企业对旧设备概念理解不够透彻,另一方面是一些外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以旧充新,以次充好。

案例:南京检验检疫局查处意进口旧机床

  南京检验检疫局执法人员在口岸查验时,发现南京某公司从意大利进口的一套组合机床涉嫌以旧充新。经有关专家进一步勘验表明,货值15万美元的该套设备有明显磨损、油污及较长时间使用过的痕迹。鉴于该批设备事先未办理旧机电备案手续,且未如实申报,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货物实施封存,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罚款和退运处理。图①,检验人员对该批设备进行现场勘验。

案例:宁波机场首次退运进口旧设备

  宁波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检疫人员对一台来自澳大利亚的进口旧设备实施了退运处理,这是宁波机场首次退运进口旧设备。

  6月4日,宁波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检疫人员在入境木质包装检疫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木箱内承载的一台机器设备外观陈旧,有明显使用的痕迹,铭牌污浊且无制造日期,经确认后判定为未办理进口备案审批手续的旧设备。

  据了解,该旧设备是一台货值2700澳元的弯管机,是国外客户为改进国内供货企业的生产工艺而直接提供的。事前国内企业不知道进口的是一台旧设备,也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也没有咨询过检验检疫部门。像这种由于没有正确办理进口手续,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实令人感到可惜。
进口旧机电设备涉及到人身健康、安全、卫生及环保等各个方面,我国对进口旧机电设备实施严格的备案审批管理及检验检疫制度,以防止旧机电设备携带疫病疫情传入和以进口机电设备为由转移固体垃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备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要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在进口机电设备产品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掌握货物的真实情况,并且严格按照规定来办理进口手续。尤其注意的是不要心存侥幸,明知旧设备还要“以旧充新”,逃避进口检验检疫,以致付出重大代价。

  二、以旧充新的几个特点

   调换生产日期

  杭州某捷克独资公司进口5台货值84643.99美元的捷克车床,检验人员经检验发现这5台车床实际生产日期为2004年,系库存产品。

   旧品机床的主件

  杭州某民营企业从西班牙进口一台35.5万欧元尼卧式加工中心,经检验发现其关键部件海德翰电气控制柜上的维修标牌日期为2002年,再从海德翰公司网站上查询发现该台加工中心的操作系统系2001年版本,冷却箱为2003年,设备钣金为2004年,电机为2004年,该台设备报检时按新设备报检,合同也按新设备列明,而综合所有旧部件,该台加工中心实际检验为旧设备。检验人员椐此出具检验证书以供买方进行索赔。

   旧品机床的零配件

  杭州某国营企业进口一台瑞士高宝精密数控深孔加工设备,在检验中发现,与该设备配套使用的一台货值20000元的高压冷却组系2001年生产,在进口过程中未办理旧设备备案手续。

   外观缺陷

  2006年08月,吴江局对从日本进口的2台电梯部件进行检验时发现,由于裸露的金属表面未涂防锈油,货物中4个导向轮的轴及轴承严重生锈、锈蚀,12个橡胶垫的金属螺纹有生锈现象。日本电梯经销商承认货物的残损是由于包装及防锈措施不当所致,但坚持认为电梯部件生锈对安装使用没有影响,不愿更换生锈电梯部件。

  检验人员认为,金属表面产生生锈、锈蚀后,对金属材料的机械强度和使用寿命有很大影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必须更换。在公正的《检验证书》和事实面前,供货商最终同意更换残损的零部件,消除了安全隐患。

   安全性能不合格

  某公司从中国台湾进口的4批CNC加工中心机,经检验发现机床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GB 15760要求,不合格数量40台,不合格金额198万美元。
 经了解,进口的CNC加工车床,均预留有联锁安全防护功能。但此功能在设备制造工厂属于选装件,不属于设备的标准配置。进口企业在采购CNC加工车床时,往往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忽视操作工人的安全,没有选装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联锁防护装置的加工车床,在正常作业时,打开防护门,机床仍可继续运转,一旦发生机械事故,将严重威胁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我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加工车床的安全装置均有强制性标准要求。

   夹带违禁旧设备

  2006年,某电子公司进口旧堆桑机等旧设备中发现夹带一台未经备案的旧激光电源,某公司进口旧电阻卷缠机中发现夹带有一台属国家禁止进口的旧CRT显示器,某公司以旧充新进口旧齿轮切割机、电源供应器等旧设备。这些设备一旦投入生产,将给使用单位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劣质产品缘何频繁进口

  劣质产品一再进入国门,究起原因如下:

  (1)太注重价格因素,有些企业在采购进口机电商品时,没有认真了解国际市场行情、质量指标等因素,而是一味地考虑价格如何的便宜。

  (2)一些外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看到中国广阔的市场潜力,以旧充新,以次充好。

  (3)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也没有咨询过检验检疫部门。

  (4)少数企业对旧设备概念理解不够透彻,不清楚究竟什么是旧设备,怎样界定旧设备。

  (5)供应商存在信用、责任心不强、有意所为等情况,致使以次充好,用旧顶新事件时有发生。

  (6)有些企业在签订国际买卖合同时,条款不科学详细,尤其是质量条款和包装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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