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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水式电热水器仍存质量问题

2008-06-19 13:43:33  作者:佚名  来源:青岛机电网  浏览次数:65  文字大小:【】【】【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北京、天津、辽宁、浙江、江苏、山东、广东7个省、直辖市35家企业生产的40种储水式电热水器(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产品实物抽样合格率为99.3%。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及推荐性国家标准《储水式电热水器》规定的要求,对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内部布线、电源连接、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以及在接地系统异常时提供应急防护措施的Ⅰ类热水器的附加要求、额定容量、加热效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安全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产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尽管如此,在抽查中发现个别产品的质量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产品内部布线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规定,电热水器产品的电源线应安装牢固。抽查发现个别产品内部布线不合格,主要是没有固定电源线的套管。
   
    二是产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电热水器产品的接线端子应符合相应的电气连接要求,用户在操作时不会造成电气安全隐患。抽查发现个别产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是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电热水器产品的接地端子应有防松措施,不会因为震动或其他原因导致接地端子松开并脱落,抽查发现个别产品接地端子无防松措施。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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