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报关员考试复习资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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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其他情况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三)、《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1、适用下列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利用国外政府和金融机构贷款进口、寄售进口、租赁进口、补偿贸易进口、国际招标进口、劳务补偿进口、捐赠进口、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加工贸易进口原油
2、报关规范
《重要工业品证明》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三.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一)、 禁止进口——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的旧机电产品
(二)、 限制进口—— A配额管理--列入《配额产品目录》商品
B非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 光盘生产设备
C特定管理--列入《特定产品目录》商品
(三)、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
(属于可以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证件的相应栏上填“旧品”,进口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四. 进口废物管理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管理。
可用作原料使用的废物——到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报关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国家规定实行“非一批一证”
一律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
五.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含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适用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属我国自主管理的野生动植物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出口,均须事先申领《非公约证明》,并向海关提交《非公约证明》正本。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适用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
际贸易公约》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出口,均须事先申领《公约证明》其中出口应向海关递交《公约证明》的副本联,进口应递交《公约证明》的正本联。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四)〈〈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对海关无法认定的物种,由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指定机构进行认定并
出具〈〈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报关单位凭以办理通关手续。按时效分为:“当年使用” “一次性使用”
六. 进出口药品管理
我国对进出口药品管理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的含义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一批一证”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批一证”
八.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
《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一批一证”。
九.黄金及制品进出口管理
(二)《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适用出口管理的黄金条、粉、锭等,
(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适用进口管理的黄金条、粉、锭等,当年有效,跨年作废。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一)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二) 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口管理
(三) 核出口管制
(四) 化工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五)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六) 出口文物管理
火漆印——“A”指文物经营单位的外销文物 “B”指私人携带出境文物 “C”指依法批准的超限文物。
(七) 兽药进口管理
(八) 无线电设备进口管理
(九) 进出境现钞管理
外币现钞进出镜仅限在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口岸报关。
第四章 报关程序
第一节 报关程序概述
一 概述
(一) 概念
1.报关程序的含义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2.报关程序的构成
海关规定进出境货物经过审单、查验、征税、放行4个海关作业环节即完成通关。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报关程序按时间象可以分为3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继阶段。
(二)分类
1.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合同、许可等的备案手续的过程。
① 对保税加工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申请、加工贸易手册的申领等手续。
② 特定减免税货物:
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备案登记、货物减免税的申请、减免税证明的申领手续。
③ 暂准进出口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以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举办展览会的备案申请手续。
2.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口货物进境时、出口货物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① 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申报是指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进出口申报的具体手续应当由报关员办理。
② 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或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③ 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后,以支票、本票、汇票、现金的形式,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项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程序。
④ 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取或装运货物是指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程序。
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 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站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程序。
3.后继阶段
后继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的手续的过程。
① 保税加工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税加工货物登记手册的核销、银行担保金台帐的销帐等手续。
② 特定减免税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③ 暂准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期限内,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长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后,向海关申请办理复运出境或进境、或正式进出口销案等手续。
(三)适用范围
1.前期阶段适用范围
前期报关阶段适用于保税储存进境货物、保税加工进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暂准进口货物、暂准出口货物。
2.后继阶段适用范围
后继阶段适用于前期阶段中经过备案、申领登记手册或减免税证明的货物
3.进出境阶段适用范围。
进出境阶段适用所有的进出境货物。从申报进出境货物的性质来看,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① 一般进出口货物
② 保税进出口货物
③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
④ 暂准进出口货物
⑤ 其他进出境货物
二 电子报关
(一)概念
1.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微机或终端,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向海关传送规定格式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申报方式。
2.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
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是法定申报的两种基本方式。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履行这两项义务,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 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进行申报。
3.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
① 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类型
A. 终端申报方式
B. EDI申报方式
C. 网上申报方式
② 电子报关3种方式的比较
A. 终端申报方式
B. EDI申报方式
C. 网上申报方式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4.电子口岸已海关通关系统的关系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 概述
㈠ 概念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㈡ 特征
1.进出口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进出境环节”是指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以前,出口货物已向海关申报尚未装运离境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的状态。在这一环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缴纳关税、海关代征税、规费及其他费用。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货物进出口受国家法律、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
海关征收了全额的税费,审核了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以后,按规定签印放行。这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才能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即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货物可以在关境内自由流通或运往境外。
㈢ 范围
1.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于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的具体货物
① 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不包括享受特定减免税的);
②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
③ 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④ 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⑤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⑥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⑦ 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⑧ 租赁进出口货物;
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即在进出境环节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按进口完税价格一次性或按租金分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后,海关对货物一次性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
⑨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⑩ 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出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出口的货物。
⑪ 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 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B. 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
C. 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四)报关要点
1.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掌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技术范围;
2.属于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或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都要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
3.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的货物,应当先办理报检手续,后办理报关手续;
4.对于国家已经宣布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货物,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和原厂商发票;
5.对于国家宣布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的货物,对海关总署公告宣布已经达到配额总量或国别限量的,该货物报关进口时应当向海关增加缴纳特别关税;
6.我国出口货物复运进口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⑶其他情况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三)、《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1、适用下列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利用国外政府和金融机构贷款进口、寄售进口、租赁进口、补偿贸易进口、国际招标进口、劳务补偿进口、捐赠进口、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加工贸易进口原油
2、报关规范
《重要工业品证明》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三.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一)、 禁止进口——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的旧机电产品
(二)、 限制进口—— A配额管理--列入《配额产品目录》商品
B非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 光盘生产设备
C特定管理--列入《特定产品目录》商品
(三)、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
(属于可以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证件的相应栏上填“旧品”,进口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四. 进口废物管理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管理。
可用作原料使用的废物——到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报关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国家规定实行“非一批一证”
一律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
五.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含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适用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属我国自主管理的野生动植物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出口,均须事先申领《非公约证明》,并向海关提交《非公约证明》正本。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适用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
际贸易公约》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出口,均须事先申领《公约证明》其中出口应向海关递交《公约证明》的副本联,进口应递交《公约证明》的正本联。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四)〈〈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对海关无法认定的物种,由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指定机构进行认定并
出具〈〈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报关单位凭以办理通关手续。按时效分为:“当年使用” “一次性使用”
六. 进出口药品管理
我国对进出口药品管理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的含义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一批一证”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批一证”
八.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
《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一批一证”。
九.黄金及制品进出口管理
(二)《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适用出口管理的黄金条、粉、锭等,
(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适用进口管理的黄金条、粉、锭等,当年有效,跨年作废。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一)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二) 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口管理
(三) 核出口管制
(四) 化工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五)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六) 出口文物管理
火漆印——“A”指文物经营单位的外销文物 “B”指私人携带出境文物 “C”指依法批准的超限文物。
(七) 兽药进口管理
(八) 无线电设备进口管理
(九) 进出境现钞管理
外币现钞进出镜仅限在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口岸报关。
第四章 报关程序
第一节 报关程序概述
一 概述
(一) 概念
1.报关程序的含义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2.报关程序的构成
海关规定进出境货物经过审单、查验、征税、放行4个海关作业环节即完成通关。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报关程序按时间象可以分为3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继阶段。
(二)分类
1.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合同、许可等的备案手续的过程。
① 对保税加工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申请、加工贸易手册的申领等手续。
② 特定减免税货物:
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备案登记、货物减免税的申请、减免税证明的申领手续。
③ 暂准进出口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以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举办展览会的备案申请手续。
2.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口货物进境时、出口货物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① 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申报是指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进出口申报的具体手续应当由报关员办理。
② 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或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③ 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后,以支票、本票、汇票、现金的形式,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项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程序。
④ 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取或装运货物是指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程序。
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 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站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程序。
3.后继阶段
后继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的手续的过程。
① 保税加工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税加工货物登记手册的核销、银行担保金台帐的销帐等手续。
② 特定减免税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③ 暂准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期限内,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长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后,向海关申请办理复运出境或进境、或正式进出口销案等手续。
(三)适用范围
1.前期阶段适用范围
前期报关阶段适用于保税储存进境货物、保税加工进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暂准进口货物、暂准出口货物。
2.后继阶段适用范围
后继阶段适用于前期阶段中经过备案、申领登记手册或减免税证明的货物
3.进出境阶段适用范围。
进出境阶段适用所有的进出境货物。从申报进出境货物的性质来看,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① 一般进出口货物
② 保税进出口货物
③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
④ 暂准进出口货物
⑤ 其他进出境货物
二 电子报关
(一)概念
1.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微机或终端,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向海关传送规定格式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申报方式。
2.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
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是法定申报的两种基本方式。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履行这两项义务,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 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进行申报。
3.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
① 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类型
A. 终端申报方式
B. EDI申报方式
C. 网上申报方式
② 电子报关3种方式的比较
A. 终端申报方式
B. EDI申报方式
C. 网上申报方式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4.电子口岸已海关通关系统的关系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 概述
㈠ 概念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㈡ 特征
1.进出口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进出境环节”是指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以前,出口货物已向海关申报尚未装运离境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的状态。在这一环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缴纳关税、海关代征税、规费及其他费用。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货物进出口受国家法律、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
海关征收了全额的税费,审核了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以后,按规定签印放行。这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才能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即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货物可以在关境内自由流通或运往境外。
㈢ 范围
1.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于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的具体货物
① 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不包括享受特定减免税的);
②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
③ 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④ 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⑤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⑥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⑦ 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⑧ 租赁进出口货物;
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即在进出境环节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按进口完税价格一次性或按租金分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后,海关对货物一次性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
⑨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⑩ 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出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出口的货物。
⑪ 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 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B. 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
C. 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四)报关要点
1.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掌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技术范围;
2.属于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或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都要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
3.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的货物,应当先办理报检手续,后办理报关手续;
4.对于国家已经宣布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货物,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和原厂商发票;
5.对于国家宣布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的货物,对海关总署公告宣布已经达到配额总量或国别限量的,该货物报关进口时应当向海关增加缴纳特别关税;
6.我国出口货物复运进口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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